搜索 (未开通)

 高级搜索

中文文章
 经济与金融
 市场制度
 媒体与市场
 法律与金融
 

专题
 中国大陆
 港澳台
 其他亚洲地区
 世界其他地区
 

关于我们
 背景介绍
 研究方向
 科研人员
 联系我们
 合作意向
 

友情链接
 耶鲁管理学院
 耶鲁环球
 耶鲁ICF资源
 
新财富
 
财经
 多维新闻网
 
华尔街日报
 纽约时报

 

 
   中文文章 -> 法律与金融


 

为什么私人产权可减少环境污染?

 

陈志武 [1]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研究院院长俞孔坚教授最近讲,从飞机上拍下北京、杭州等很多中国城市的照片看,近50年对物景的破坏远甚于过去5000年的破坏。他的结论非常引人深思,为什么会是这样?这种史无前例的破坏之所以发生,当然有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必然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原因,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财产与土地产权都是公有的。相比之下,过去5000年里,土地和其它财产基本都是私人的,由个人或宗族直接所有。

这实际上把我们又带回到最近的产权改革讨论中,产权“应该尽量地国有”还是“应该尽量地私有”?这是两个绝然不同的选择,其答案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以及人们自尊自信的程度,会决定社会是“以官为本”还是“以民为本”,而且还会决定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程度的高低。环境保护当然是“以民为本”社会的非常重要方面。产权的国有还是私人所有,其差别和意义远远不只在企业效益上。

如果能让个人或者说民间所拥有的土地和财产空间达到最大,那么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的程度会被控制到尽可能的低。我这里先要强调,我不是说“在土地私有和财产私有之下,污染和环境破坏就没有了”,只要继续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中国应该继续这两个方向),环境破坏不可避免,谁也没有灵丹妙药,但破坏程度会因财产的公有还是私有而有较大的差别。

 

公有产权下环境破坏无约束

 

这个道理实际很简单。每次回国,我都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私人家里的装修都非常精致漂亮,保持得很干净,爱惜得非常好;但是一走出私家进入过道、进入公共空间,那么不管那小区有多高档、多豪华,其过道和其它公共空间往往都没有灯光、没有装饰,过道墙上与地上通常是脏乎乎的。你难以相信这些公共场所与干净漂亮的私家屋的反差会如此之大,更难以相信它们属于同一栋楼。——正因为这一点,去年我的一个美国学生要去北京工作,本来打算买房子住,但他觉得无法忍受那些走廊的脏乱,结果选择在东方广场租房。

我说这个现象,并不是想评价其背后的道德水平如何,而是从产权的眼光看,当这个空间、这个产权属于你自己的时候,你会非常爱惜和保护它,把这份财产保养得尽量最好、装饰得最美,因为这是你自己的。相反地,越是公共的空间或财产,就越是没人去“自愿”爱惜,去管理保养。

既然人的本性如此,那么我们可从中得出一个更一般的结论:每个社会应该让财产、土地的私人所有程度达到最高,尽量让每块土地、每份财产都有明确的个人所有者,亦即有明确的爱惜它的人。相反地,如果让几乎所有的财产与土地都公有,那等于是让所有财产都像那些公共过道一样,任人糟踏但却没人心痛,环境再怎么被破坏也不会是任何个人的事。

过去50年,中国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环境的装饰设计也越来越乱。虽然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发挥的作用空间还很大,并且是不可少的,但是解决中国环境问题和城区公共环境问题的一个非常自然而且直接的办法是:让土地和其它财产的私人所有程度尽量最大。这样可调动个人爱惜自己财产的自然本能,以此来发挥民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而不是只靠政府。其实,只要土地、财产都是国有,一方面个人爱惜财产的本能被闲置,而另一方面即使政府忙得再辛苦,也可能只能达到有限的效果。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能很容易理解北京大学俞孔坚教授的结论,当财产与土地是公有,这些财产就如同住宅小区里的公共空间,不会有人去爱惜它们。在过去5000年里,我们祖祖辈辈之所以能留给我们相对优美的环境,让人与自然达到某种和谐,正是由于土地和其它财产原来是私人的,不是大集体的,所以每块土地过去总有私人去像爱自己的家一样去爱惜它。

比如,在我的老家湖南农村,到搞集体化之前,村庄周围本来都有山有水,山上的森林是过去很多年留下来的,非常茂密。一直到60年代初,破坏得还不是很严重,我小时候基本能看到家乡过去的本来面目,那时全村由几栋青砖青瓦几进式的大院所组成,加上周围绿油油的山山水水,我的家乡确实是一个人与自然非常和谐的典型江南村庄。但是,就如同大家所知道发生在全国各地的那样,集体化使一切归为公有,结果是那些公有的森林和土地没有人去爱惜了,任人破坏也没有人敢表示心痛。

文革初期我开始上小学,一直到高二,我们响应号召每天去“改山造林”,先把好好的自然森林砍掉,然后挖上许多长、宽、高各一米的大洞,植上新树。几年后,原来的自然森林没有了,新种的树也死光,留下的是光秃秃的山头。我们可以说那是十年浩劫政治运动造成的,但如果那些土地、森林那时是私人所有的,至少会有人心痛到去阻止这种破坏,而不是没有人在乎,也没人敢。

有意思的是,现在再去看看我的老家,随着1978年改革的开始,以使用权分地到户以后,人本能的“自己的东西会最珍惜”的态度又重新发挥作用,人们又越来越保护森林与其它财产。这使森林等环境又慢慢在恢复,但是房屋建筑的破坏是没有办法挽回了。当然,土地现在还不是私有,所以人们对土地的爱惜程度还是有保留。未来土地所有权的不确定性让人难以把目前有“使用权”的土地100%看成自己的,因此短期行为还是理性的。

从世界其他国家看,越是国有成份所占比例高的国家,那些国家对环境破坏的程度似乎就越高,像当年的苏联、东欧、还有拉美一些国家就如此。为了减慢对环境的破坏、降低污染程度,最直接的办法之一就是把更多土地和其他财产的产权尽量明晰到具体个人,这样的话就可更多利用人的本性,人都最爱惜自己的东西。如果这种本能被在更大范围内利用起来,保护好生态环境和生活工作环境就会是一种自发的行为。

 

私有产权带来相互制约

 

当然,在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的进程中,污染和破坏也曾经非常严重。因此,私有产权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很遗憾的是,没有任何单一的东西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这是现实。我要强调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对环境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破坏的程度和范围却可以高、也可低。像计划经济时期我老家没有被工业化,但其环境却遭到空前的破坏。通过土地与财产的私有,人们会有激励不去随意遭踏环境,私人产权提供了一种内在的把破坏尽量降到最低的制约机制。这是市场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作用的方式。

比如,现在很多农村土地被地方政府肆意征收作为开发区、或是建房子,这些可能是城市化过程中必然经历的过程,本身是好事。但是,因为土地是国有的(或集体所有),如果投资方和开发商能沟通一些关系的话,他们往往可以较低的价格把土地的使用权买下来。原因很简单,这些土地是公有的,不属于签字出售土地的官员,他们得到的好处仅是创造了政绩。这些官员为什么要珍惜这些土地?他们为什么要争取最高的价格?这跟私人卖自己的地是两码事。

正因为这些开发商们用很低价就可以得到这些土地,他们买过来后,这些土地是不是以最有效益的方式被使用、长久价值与生态影响怎样、等等这些就不那么重要了。如果根据市场规则,如果卖的一方很珍惜这块土地(因为卖的是自己的地),卖方可能要的价钱非常高,而买的一方因为付出了很高成本就会更珍惜这块土地的使用,以产生最高的长久收益,而不仅仅是短期利益。这就间接约束了买卖双方,使他们都更珍惜土地。

也就是说,如果是私有产权的话,人们会因为成本、环境等一系列的原因而有所顾及。在公有化的条件下,因为没有人会珍惜,而官员又只看重短期政绩,这样,连私有产权所特有的成本约束因素都不存在了。

另一方面,如果每块地方、每个空间的产权都非常具体化到个人、所属非常明晰清楚,那么如果张三在这块土地上污染的话,有可能会影响到旁边其他人拥有的土地或者资源,破坏了他们产权的价值。那他们就可以起诉张三,正因为相邻的土地和资源的价值是互相影响的,他们有自然的激励去阻止张三李四们去随意糟蹋。

一个人对土地和资源的破坏会给其他人带来损失而最终给自己带来官司和损失,这种间接约束在公有产权的条件下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邻家土地也是公有的,他们也没太多激励去保护,所以大家都不会太认真。况且,土地都是国家的,你连诉讼的资格都不具备。这就是为什么既使苏州的小河一个个污染得臭气熏天,但也没有谁去诉谁、去追究责任。

当然,有人可能认为,这样的逻辑是说得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营企业钻政府的空子,尽量让地方政府给他们最大的环境污染空间。——可是,这恰恰说明有些企业可以通过贿赂获得非常大的“污染权”,这证明让太多的资源由那些对他们自己来说无关痛痒的官权来控制,其后果只会很糟糕。如果由那些不在乎这些财产的行政官员控制,你只要对他贿赂一点,你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破坏,因为那不是他的。如果土地产权归个人,你即使对他贿赂一点也不会轻易得到手。

我们回顾国有经济的过去,并不是要去追究选择公有制的历史责任,而是要承认并总结这些年改革开放的成就和教训,以便再接再厉。


 

[1] 作者是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本文由作者与记者李云龙的交谈整理改写而成,笔者特别感谢李云龙的建议和贡献,也感谢文贯中、龙登高、李利民、周程对本文提的意见和建议。当然,文责自负。

全文下载
 

© 2002-2003 Yale University School of Management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 使用条款 | 隐私声明